福建金森: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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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6-02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47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361Z0473 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建金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是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
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福建金森公司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此页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361Z0473 号报告之签
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钢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清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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