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493 号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公司”)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 年度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
财务报表”
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
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英唐智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英唐智控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核
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
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英唐智控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
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英唐智控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
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郁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永超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7日
核查报告第1页共 1 页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万 具体扣除
项目
(万元) 情况 元)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58,582.91 534,637.4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706.82 3,046.2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66% 0.57%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租赁业
租赁及其 务、技术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 129.31 914.30
他 服务业务
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及其他
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本年度 具体扣除 上年度(万 具体扣除
项目
(万元) 情况 元) 情况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
业务 业务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706.82 3,046.22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54,876.09 531,5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