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
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国铀业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财务”)隶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是由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中核财务目前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于 2025 年 10 月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于 2026 年 2 月 9 日 颁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法定代表人:梁荣
注册资本:877,164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10 号楼 7 至 8 层、2 层 203 及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铀业,乙方为中核财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内容
乙方向甲方或其成员公司提供本外币金融服务,包括:1、存款业务;2、贷
款业务;3、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4、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5、
《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在
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按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
(三)交易价格
一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甲方及其成员公司存放在主要商业银行的同类存款挂牌
利率以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给予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同类
存款利率执行;
集团产业政策及信用评级为依据,按照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市场报价利率
(LPR),执行差异化利率定价,原则上不高于甲方及其成员公司从国内商业银
行取得的同类贷款利率;
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四)交易总量区间
余额不超过 120 亿元人民币;(2)发放贷款类预计交易额,2023 年、2024 年、
构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
管指标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的规定;
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
三、《金融服务协议》履行情况
中国铀业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支付手续费
一、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 143,477.83 2,431,329.31 2,364,609.70 210,197.44 968.93 - -
二、向财务公司借款 172,126.32 166,814.44 7,919.85 331,020.91 - 6,814.44 -
四、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执行情况
(一)风险评估
根据《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认为:
中核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
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较好控制风险。根据对中核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
和评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发现中核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
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中核财务公司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
较高,公司与中核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维
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风险处置预案》,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防控与
信息披露、风险处置程序、后续事项处置等内容,内容全面、明确、可行。
五、会计师对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中国铀业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
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了《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大信专审字[2026]第1-03502号),认为中
国铀业编制的与财务公司业务汇总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六、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财务服务协议、出具的
风险评估报告、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已发布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执行中的《金融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
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情况良好,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
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关于《金
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预
案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冠宇 赵凤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