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三、附件 ……………………………………………………………第 8—11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8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9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10—11 页
天健审〔2026〕10110 号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益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嘉益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1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嘉益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嘉益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2 页 共 11 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79,384 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9,793.8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9,393.8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
手续费和前期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5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9,097.19
项目投入 B1 37,407.6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65
项目投入 C1 1,711.0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52
第 3 页 共 11 页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C3 1.66
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39,118.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3.17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D3=C3 1.66
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CAYI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义县支行
第 4 页 共 11 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永康支行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越南年产 1,350 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建设项目”、
“年产 1,000 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
续,并将结息余额 1.66 万元转入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
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 5 页 共 11 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097.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1.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118.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额 (1) (2) (3)=(2)/(1) 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锈钢真空保温杯生 否 10,000.00 10,000.00 187.80 10,000.68 100.01 6,974.91 是 否
[注]
产基地建设项目
只不锈钢真空保温 否 20,000.00 20,000.00 1,487.72 20,009.59 100.0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6,983.91 是 否
杯生产建设项目
合 计 - 39,793.84 39,097.19 1,711.05 39,118.70 - - - -
第 6 页 共 11 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25,172.96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172.9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将“年产 1,000 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第 7 页 共 11 页
附件一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110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8 页 共 11 页
附件二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110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9 页 共 11 页
附件三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110 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黄元喜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10 页 共 11 页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0110 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徐丹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11 页 共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