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唯科
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核发了《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7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上述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3,1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4.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296,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43,467,806.44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5,828,193.5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划至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
(大华验字[2022]第 000001 号)。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520,664,060.22
减:上年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及大额存单未到期期末余
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1,644,525.98
减:2025年募集项目支出 32,897,571.23
加:2025年专户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7,601,168.1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758,215.30
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及大额存单未到期期末余额 268,392,200.9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96,150,416.2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
存储制。
公司及子公司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2 年 1 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但因公司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募集专户
( 129240100100339649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嘉 禾 支 行 募 集 专 户
(59290649751055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募集专户
(351501980201099888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银行账号
(40389001048886666)已使用完毕,公司办理相应的销户手续,该部分募集专
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根据公司同意使
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用于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事项,公司、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但因“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
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不再作为超募项目,该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根
据公司同意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泉州
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公司及其子公司泉州唯科健康产业
有限公司、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公
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投资项目按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
公司项目部门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建立
项目档案。公司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
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96,150,416.21 元,其中银
行 活 期 存 款 余 额 为 27,758,215.3 元 , 购 买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尚 未 赎 回 的 金 额 为
单位:元
序 开户 存储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号 银行 方式
招商银行 592906497510616 协定存款 2,508,595.03
厦门唯科模塑科 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 对公智能通
注1
嘉禾支行 知存款
泉州唯科健康产
业有限公司
泉州格兰浦模塑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35150198020109966666 协定存款 3,692,919.38
厦门唯科模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城市 35150198020109988888
注2
协定存款 ——
建设支行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40389001040030370 协定存款 535,475.34
厦门唯科模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马巷 40389001048886666
注3
协定存款 ——
支行
兴业银行 129240100100335425 协定存款 321,266.78
厦门唯科模塑科 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
翔安支行 129240100100339649 注 4 协定存款 ——
合计 27,758,215.3
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银行账号(592906497510556)已于 2024 年
注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银行账号(35150198020109988888)
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销户。
注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马巷支行银行账号(40389001048886666)已于
注 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银行账号(129240100100339649)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销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 起始日 截止日
号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53期
超过12个月)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53期
超过12个月)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53期
超过12个月)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53期
超过12个月)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53期
超过12个月)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53期
超过12个月)
厦门唯科模塑 兴业银行股份
保本收 可于到期前转让,
益类 公司持有期限不
公司 翔安支行
超过12个月)
招商银行股份 保本型、
泉州唯科健康
产业有限公司
嘉禾支行 率型
泉州格兰浦模 招商银行股份 保本型、
司 嘉禾支行 率型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农业银行
司类法人客户人 保本保
民币大额存单产 收益
公司 厦门马巷支行
品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益类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088期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单
保本收
益类
公司 厦门市分行 年第 088 期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农业银行
司类法人客户人 保本保
民币大额存单产 收益
公司 厦门马巷支行
品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农业银行
保本保
收益
公司 厦门马巷支行
厦门唯科模塑 兴业银行股份 兴业银行企业金 保本浮
公司 翔安支行 存款产品 型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单位大
泉州唯科健康 固定利
产业有限公司 率型
嘉禾支行 2548期
泉州格兰浦模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 保本浮
司 嘉禾支行 92天结构性存款 类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 保本浮
泉州唯科健康
产业有限公司
嘉禾支行 90天结构性存款 类
厦门唯科模塑 中国农业银行
公司 厦门马巷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点金系 保本浮
泉州唯科健康
产业有限公司
嘉禾支行 33天结构性存款 类
合计 26,839.22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
四、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原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
目”“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公司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
等额置换。该议案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使 募集资金改 调整后拟使
分类 募投项目名称
号 用募集资金 变金额 用募集资金
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
产业园项目
注
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
原募投项目
注
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注
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
马来西亚唯科模塑智能
制造项目
合计 175,582.82 0.00 175,582.82
注:暂未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
本次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有项目,原募投项目的资金缺口
部分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继续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
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唯科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唯科科技公司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929.60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23,211.42
募集资金净额 175,582.82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
注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募集资金总 153,249.37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注1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变更项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资进度(%) 性是否发
目(含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 生重大变
部分变 态日期 益 效益
)/(1)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8,022.08 38,022.08 632.52 26,769.37 70.40% 3,336.22 否 否
科技产业园项目 31日
否 31,149.87 31,149.87 1,271.56 20,651.11 66.30% 1,206.35 否 否
项目 31日
否 6,108.00 6,108.00 1,208.15 2,873.08 47.04% — 不适用 否
改造 31日
否 2,217.75 2,217.75 177.53 404.70 18.25% — 不适用 否
建设 31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7,497.70 77,497.70 3,289.76 50,698.26 — — 4,542.57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 98,085.12注3 98,085.12注3 19,921.66 102,551.11注4 104.55%注4 — — 不适用 否
(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98,085.12注3 98,085.12注3 19,921.66 102,551.11注4 104.55%注4 — — — —
合计 175,582.82 175,582.82 23,211.42 153,249.37 — — 4,542.57 — —
(1)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2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
购置;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实现效益未达计划的原因: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以
体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厂房已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并于2023年3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
(分具体项目)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
购置;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实现效益未达计划的原因: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以
体现。
(3)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公司已陆续对技术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办公场地、机器设备已投入使用,其余部分正有序推进
中。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研发和测试设备才
会逐步购置;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4)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公司已于2023年8月起陆续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子公司。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该募投项目编制时市场环境良好,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营销网点符合当时的发展需求。近年来
,世界经济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动,公司相应推迟了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点的计划。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限制的原因,海外公司暂时用
自有资金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98,085.12万元。
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2.9亿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研发、生产效率,将“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湖里区新科广场变更至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 ,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
使用的超募资金4,752.39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4,247.61万元将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后续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该项目
不再作为超募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
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2.9亿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61,196,444.99元(截至2025
年8月25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102,551.1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募投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翔安区龙窟东路2号增加为厦门市翔安区龙窟东
施地点变更情况
路2号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4号、1156号、1166号、1170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由泉州唯科增加为泉州唯科及其全资子公司
施方式调整情况
泉州格兰浦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唯科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7,596.5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
[2022]001156号)
,并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用途及去向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26,839.22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2022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健康家电研
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
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研发、生产效率,将“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湖里区新科广场变更至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
,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4,752.39 万元,
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4,247.61
万元将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后续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该项目不再作为超募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综上,公司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0 元。
注 2: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并归
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应对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贸易压力及客户项目转移需求,公司将部分产能转移至非募投项目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 。由于
该部分产能对应的部分生产设备具有较强定制化的特征,其适配场景与该产能高度绑定,若不随之转移,该部分生产设备将面临闲置风险,难以得到充
分利用。故同意公司把该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出售至非募投项目子公司(含境外子公司),出售的设备不再作为募投项目使用,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
使用的募集资金。
注 3:暂未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
注 4: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傅志锋 俞 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