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皓核字[2026]00001147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 1-7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6]00001147 号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
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唯科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唯科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唯科
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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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唯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唯科科技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唯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唯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蔡斌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夏凡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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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98 号文《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共募集资金 1,999,2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43,467,806.44 元,募集资金净额
截止 2022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06,982,595.24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68,099,200.00 元;于
元;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110,832,071.59 元,“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因实施地
址变更而改为用自有资金投入置换超募资金 47,523,943.36 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金余额为人民币 296,150,416.2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则(2025 年修订)》、
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嘉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马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1 月
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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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与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门翔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与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之补充协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
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
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2906497510556 250,000,000.00
日销户
厦门嘉禾支行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已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销户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存单
公司厦门马巷支行
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销户
协定存款/大额存单/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厦门翔安支行 已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销户
合 计 1,773,401,600.00 296,150,416.21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
利息、银行手续费、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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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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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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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99,296,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2,114,194.75
募集资金净额 1,755,828,193.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2,493,669.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80,220,800.00 380,220,800.00 6,325,248.35 267,693,716.29 70.40% 2022 年 12 月 33,362,213.60 否 否
塑科技产业园项目
否 311,498,700.00 311,498,700.00 12,715,648.51 206,511,110.23 66.30% 2022 年 12 月 12,063,413.93 否 否
造项目
否 61,080,000.00 61,080,000.00 12,081,498.09 28,730,848.07 47.04% 尚未达到 不适用 否
级改造
否 22,177,500.00 22,177,500.00 1,775,176.28 4,046,920.65 18.25% 尚未达到 不适用 否
络建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74,977,000.00 774,977,000.00 32,897,571.23 506,982,595.24 45,425,627.53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980,851,193.56 980,851,193.56 199,216,623.52 1,025,511,074.20 104.55%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80,851,193.56 980,851,193.56 199,216,623.52 1,025,511,074.20
合计 1,755,828,193.56 1,755,828,193.56 232,114,194.75 1,532,493,669.44 45,425,6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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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已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建设,并于 2023 年 2 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购置;②由于募集资
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实现效益未达计划的原因: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以体现。
(2)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厂房已于 2022 年 12 月完成建设,并于 2023 年 3 月通过政府验收,目前已投产使用。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生产设备才会逐步购置;②由于募集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实现效益未达计划的原因:项目投产时间较短,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完全释放。未来,项目产能将逐步释放,效益将逐步得以体现。
原因
(3)唯科技术中心升级改造:公司已陆续对技术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办公场地、机器设备已投入使用,其余部分正有序推进中。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公司为订单式生产,生产基地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后,随着订单增加随之配套研发和测试设备才会逐步购置;②由于
募集资金使用审核时间和规范限制,项目部分前期投入和部分设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4)唯科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起陆续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子公司。
投资进度未达计划的原因:①该募投项目编制时市场环境良好,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设立营销网点符合当时的发展需求。近年来,世界经济环境发生
较大的变动,公司相应推迟了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点的计划。②由于募集资金使用限制的原因,海外公司暂时用自有资金支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98,085.12 万元。
(1)2022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
化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投入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2)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超募资金的金额、
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 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事、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况
(3)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 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
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研发、生产效率,将“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湖里区新科广场变更至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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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52 号-1156 号(双号),并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4,752.39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超募资金 4,247.61
万元将根据项目发展的需要,后续以自有资金陆续投入,该项目不再作为超募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超募资金 2.9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
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61,196,444.99 元(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余额数,含利息及现金管理
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超募资金 102,551.1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意募投项目“唯科模塑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翔安区龙窟东路 2 号增加为厦门市翔安区龙窟东路 2 号和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光路 1152 号、1154 号、1156 号、1166 号、1170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意募投项目“唯科高端智能模塑科技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由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增加为泉州唯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泉州格兰浦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唯科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7,596.5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况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56 号),并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行现金管理情况 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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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26,839.22 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 6 个亿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金用途及去向
动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26,839.22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 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