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吉林吉
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通信”、“公司”或“发行人”)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吉大通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570,03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33.37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0,071.8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00019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合计 25,119.17 20,071.89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
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
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
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
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
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投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六)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节高 吕晓伟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