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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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科
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恒泰”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国科恒泰(北
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国科恒泰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
业文化与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
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
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建立以股东会、董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内
部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运行正常。且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
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
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规范。
  《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
序,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出明确规定,确立股东会、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关系。
  公司对组织架构和内部机构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评估调整机制,定期对组
织架构设计和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2)发展战略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对长期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求举
行,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
量,加强决策科学性,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并实施较为科学的聘用、培训、
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公司聘用认同企业文化、爱岗
敬业、符合职位要求、有发展潜力的人员;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各年度经营计划,
制定合理的人员发展计划,不断提升员工专业胜任能力并强化其职业操守,通过
建立健全灵活的用人机制,保持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创新能力;公司持续健全激
励和约束机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和给予适当激励的措施,不断增强员工的
归属感和使命感,保证公司人员的稳定性。
  公司不断开展针对不同层级人员的合规培训和流程制度培训,加强员工的合
规意识,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4)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
  公司以诚信、融合、精益为文化倡导,以致力于成为中国走在行业前沿的医
疗器械数字化供应链综合服务商为企业愿景,以专注服务与创新,开拓生命健康
之路为企业使命,以用心服务,合作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在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
设、持续宣传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及企业文化内涵的同时,倡导员工诚实守信、爱
岗敬业,具备开拓进取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培养员工积极向
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凝聚力,实践现代化管理理念,树立良好形象和
品牌。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
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
的健康和谐发展。
  (5)资金活动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自
身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严格管理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流
程,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
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运行。
  (6)采购业务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制度》
                      《采购订单及交期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规定》《非业务采购管理制度》《非业务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
等采购管理制度,统筹安排采购计划,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采
购后评估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办理采购业务。
建立供应商评价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评估。
  (7)资产管理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资产评估管理
规定》
  《平台业务经销商长期寄售库存盘点流程》等一系列资产管理的内控制度。
公司重视资产管理,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建立了一系列针对经销商、医院、
库内的库存盘点流程,以及固定资产盘点流程,以确保及时了解资产真实情况,
保障资产安全,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并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
  (8)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各类短期寄售业务管理制度、《批发业务管理制度》《耗
材业务管理制度》《设备业务管理制度》《院端集采集配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
以规范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更好地明确权责、控制运营风险,进而提升公司整
体竞争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以及与其相关的管
理规定,制定和完善《投标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各项业务投标活动,包含设备
业务投标、医院集采集配项目投标和部分院端配送业务投标,规范业务程序、防
范风险、促进投标业务的发展。
  (9)工程项目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管理规则》
                                《工
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则》《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规则》《工程项目合同款支
付申请管理规则》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全面梳理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规范工程立项、招标、造价、建
设、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
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
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10)担保业务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对外担保
审批流程,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
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
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11)财务报告
  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和公司《会计核算手册》,执行统一
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流程,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根据登记完整、核
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保证财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上市公
司的披露程序和要求。公司还通过成本核算分析、资金流分析、存货定额分析等
管理模块,不断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信息的共享程度与使用效果。
  (12)全面预算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年度预算编制管理制度》等相关
制度,加强全面预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明确预算
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
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避免预算指标过高或过低。公司根据
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
采用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13)合同管理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重大风险合同履约与监控管理规定》
及各类合同审批流程,确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合同拟定、审批、执行等环
节的程序和要求,定期检查和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
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管理部门定期对
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
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公司启用 ERP、OA 系统,进行合同审核、
授权审批、签订、履行等管理;建立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及风险报告制度,对合同
签订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处理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14)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已制定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风险控制和业绩考核要求,科学规范不同级次内部报告的指
标体系,采用经营快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种内
外部信息。公司制定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内部报告信
息集成和共享,构建科学的内部报告网络体系。
  (15)信息系统
  公司利用信息技术,提升财务、商务、采购、物流、结算等管理效率,通过
信息系统实施风险控制。公司采用 ERP 管理系统,实现原厂与经销商引入、采
购、配送管理的信息化。内部信息传递主要通过 ERP 与 OA 办公系统、邮件系
统交叉进行,公司的精神、通知与文件,下属各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意见,均通
过系统上传下达。公司非常重视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根据内控要求,
结合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地域分布、技术能力等因素,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整体
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有序组织信息系统开发、运行与维护,优化管理流程,防
范经营风险,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16)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内控缺陷整改管理规定》《反舞弊与反商业
贿赂管理规范》,通过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开展日常流程检查,开放反舞弊举报
邮箱等措施,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建立“检查-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年
内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以及主动优化完善,修订和新增制度、流程
共计 210 多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针对单一控制缺陷或影响同一目标的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影响
水平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针对单一控制缺陷或影响同一目标的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影响
水平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但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针对单一控制缺陷或影响同一目标的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影响
水平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③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企业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错误导致的重要错报;
  ②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受控制缺陷影响存在,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关注。
  内部控制中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针对单一控制缺陷或影响同一目标的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影响
水平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针对单一控制缺陷或影响同一目标的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影响
水平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5%但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3%。
  一般缺陷:针对单一控制缺陷或影响同一目标的多个控制缺陷组合,其影响
水平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3%。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③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决策程序不够完善,导致出现重要失误;
  ②政府部门处罚但对集团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较小;
  ③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④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局部区域;
  ⑥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⑦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国科恒泰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就国科恒泰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通过查阅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相关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
和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层人员等沟通;现场检查内
部控制的运行和实施等途径,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长城证券认为:国科恒泰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国科恒泰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涛           李宛真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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