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作为深
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麦格米特本次延长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概述
本次调整前,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
过 1 亿元 2019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3 亿元 2022 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
鉴于前次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的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为进一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
拟将 1 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授权期限延长,授权有效期限自
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 金额 产品 预期年化 资金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万元) 类型 收益率 来源
阶梯式收
闲置
节节升利系列 4385 益率
期收益凭证 1.40%—
资金
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 4385 期收益凭证经由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南支行 44250100018200003614 账号转至中信证券资金
账户 30900002769 购买。
公司与上述受托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本次授权期限延长对公司的影
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鉴于前次审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的决议有效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将上
述 1 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授权期限延长,可进一步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的
正常使用计划。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
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 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类别 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购买理财产品实际获得投资
品滚动金额(万元) 理财收益(元)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合 计 188,600.00 2,191,367.7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关于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
权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查阅了麦格米特本次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
期限的董事会会议资料等有关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金证券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
期限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延长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海玲 陈 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