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特”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爱迪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15 号),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02.9382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 44.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537.07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6,131.5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6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
[2024]215Z001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号 集资金 集资金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
建设项目
数字化口腔综合服务平
台项目
爱迪特牙科产业园-研发
中试基地项目
合计 95,503.97 95,503.97 76,131.57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 CAD/CAM
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资进度
金额 期
爱迪特牙科产业
园-口腔 2026 年 06 月
CAD/CAM 材料 26 日
产业化建设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 调整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爱 迪 特 牙 科 产 业 园 - 口 腔
CAD/CAM 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
用,但在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在前期规划设计阶段更加审慎,公司
根据行业技术迭代和自身战略规划,对“智能工厂、零碳工厂”的建设标准进行
了反复论证与调整;相关前置手续耗时较长,导致实际地面施工启动较原计划有
所延迟,出于稳妥投资考虑,主动放缓了非核心设施建设节奏,以控制资本开支
并匹配市场需求,导致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
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
金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
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
变化,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
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爱迪特牙科产业园-口腔 CAD/CAM
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6 年 6 月 26
日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迪特(秦皇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铁 周俊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