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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3320037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13320037 号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博思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华兴审字
[2026]2501332001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贵公
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
不一致之处。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
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