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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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
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
入募集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07 号)核准,2020 年 6 月公司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066,107 股,发行价为 28.5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0,999,999.13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90,453.86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16,709,545.27 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8 日,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31162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宜兴中石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已于 2020 年 6 月与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宜兴支
行营业部签订了《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金        累计投
 融资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额          资进度
资者非公开发行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19,998.93   99.99%
   股票
          合计              81,670.95   71,909.85     -
  “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计划通过建设生
产基地、购买行业领先的生产及检测设备,开展 5G 高效散热模组产品的研发和
生产工作。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 5G 高效散热模组,主要应用于 5G 智能手机、
服务器、5G 基站和笔记本电脑,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同时
可以结合公司现有客户资源,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
高公司的行业地位。
  募投项目预计的建设期为 2 年,投产期为 1 年,达产期为 5 年。2020 年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计划完成了厂房、办公楼、仓库等主要土建工程并竣工
验收,同时持续加大研发及生产环节投入。但受限于市场以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
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确保募投项目实施的有效性,结合募投项目
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投资规
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并对外披露。
  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已调整至 2026 年
资规模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三、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后,宜兴中石启动了整体建筑面积约 6 万平方米的厂房、办公
楼、仓库等土建工程建设并完工验收,同时,公司结合 5G 商业化进度、消费电
子行业需求走势、终端大客户技术验证与合格供应商导入等具体进度,持续进行
技术研发,分步进行产能建设,既保障了公司快速响应客户、抓住市场机遇,同
时避免过快的产能投资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与固定成本压力。
  截至目前,公司“5G 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整体仍处于建设期状态,其
分步建设产能中已建成产能可以进行部分基础零部件生产验证。鉴于部分热模组
基础零部件产品验证已取得后续订单并实现稳定生产,基于审慎性原则,并充分
听取年审会计师的建议,公司决定将此类稳定生产的订单收入共 4,005.40 万元对
应的材料、人工费用等合计 3,663.22 万元认定为试制产品成本,不再作为募投项
目支出,并使用自有资金予以置换。
  为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拟对前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3,663.22 万元,
并按照募集资金投入当年度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利息 146.53
万元,共计 3,809.75 万元,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及
利息存储于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进行管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
资金,有利于保证合规经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
委员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既符
合业务发展的特点,又满足合规性要求,同时置换后的资金仍将用于募投项目,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与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基于谨慎性,对部分已投入募集资金支出,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置换后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后续募投项目支出。本次置换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
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丽涛        嵇   坤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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