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霍普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15 号文)核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4,31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62,377,597.54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0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414,656,400.00 414,656,4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721,197.54元)。目
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较长,依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
内将出现部分闲置。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旨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
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保障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
通过科学配置闲置资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稳步增加投资收益,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拟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单
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三)拟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不涉及其
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批准,方可组织实施。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
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各类法律文件,包括筛选合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投资
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干扰;
存在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全流程
决策、管理、检查与监督。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明确产品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及各方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投资台账,实时跟踪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影
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并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公司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
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
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
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
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 睿 金 挺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