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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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元智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正元智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浙商证券就正元
智慧《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
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
工作
  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正元智慧《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
章制度、对公司展开定期现场检查、抽查会计凭证与银行对账单的方式,从正元
智慧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
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
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制度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循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正元智慧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对正元智慧《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通过对正元智慧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人
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华   佳          段鸿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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