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瑞智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瑞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昌三
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96 号)
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6]第 ZF1020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资金额
合计 76,888.29 76,888.29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金额为 12,142.83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
司正常经营、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
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
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
期一致。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
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
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的相关
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
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由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公
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
的。由于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投入,短期内不可避免会出现
部分资金闲置的情况。公司利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对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此举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收益。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并确保在募投项目有资金需求时能够随时赎回或
支取,从而保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 12,000 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
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具体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
期一致。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2,000 亿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不超
过 12,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昌三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