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鹏翎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璐斌 联系电话:025-83387733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维亚 联系电话:025-833877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不适用,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账户已注销。
不适用,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使用完毕,募集资
文件一致
金账户已注销。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项目 工作内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4 月 24 日
该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范和日常规范运作等相关内容,并结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相关案例进行讲解;介绍新“国九条”“并购
六条”及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定等资本市场政
策。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9,279.87 万元,出现亏损,主要
保荐人提请公司管
系受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加剧、
理层积极应对市场
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影响,公司子
公司河北新欧盈利能力未达预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有效措施提升经营
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收购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质效,同时按照相关
河北新欧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
规定要求履行信息
试,并相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披露义务。
现亏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的限售安排以及减持承诺
员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的承诺
管理人员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 是 不适用
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注:上表中承诺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
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决
定由保荐代表人陈维亚先生接替孟超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
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 不适用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璐斌 陈维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