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
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福恩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333,334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8.3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7,216.67 万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53.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字[2026]11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萧政工出(2023)82 号
杭州福恩股份
有限公司
一体化项目
高档环保再生材料研究 杭州福睿新材
院及绿色智造项目 料有限公司
合计 127,267.00 125,000.00 98,263.57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产品不得进行质
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正常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财
务费用产生正面影响,从而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本次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要求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 斌 郭 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