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福
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恩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恩股份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浙江正凯集团
有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 关联采购金额为 8,000.00 万元,关联 销售金额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
回避表决。
(二)202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截至 2026 年 4
关联交易内 预计金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易定价 月 27 日已发生
容 额 金额
原则 金额
浙江正凯集团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商品、 按市场
有限公司及其 8,000.00 1,348.92 3,219.01
商品、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等 价格
下属公司
等
小计 - - 8,000.00 1,348.92 3,219.01
浙江正凯集团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商品、 按市场
有限公司及其 1,000.00 140.30 269.20
商品、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等 价格
下属公司
等
小计 1,000.00 140.30 269.2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金 生额占 生额与 日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生金额 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及索
务比例 额差异 引
浙江正凯集团 采购商
向关联人采购
有限公司及其 品、接受 3,219.01 3,500.00 3.24% -8.03%
商品、接受劳
下属公司 劳务等
务等
小计 - 3,219.01 3,500.00 3.24% -8.03%
浙江正凯集团 销售商 -
-73.08
向关联人销售 有限公司及其 品、提供 269.20 1,000.00 0.16%
%
商品、提供劳 下属公司 劳务等
务等 -73.08
小计 - 269.20 1,000.00 0.16%
%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市场行情,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整采购销售策略,致使年初预计数与实际发生产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生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公司 2025 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根据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生数额少于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凯集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2557852337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诺德财富中心 1 幢 370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沈志刚
成立日期 1997-10-31
实业投资;经销:化纤原料,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原料及制品,
纸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
贵金属、煤炭、钢材,机械配件;一般经济信息咨询;会展服务;
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甲苯、甲醇、
经营范围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乙烯[稳定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业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沈志刚持股 96.25%,肖海军持股 3.75%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正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93%股份,鉴于其股东浙江正凯集团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正凯纺织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的客户及供应商且交
易金额较大,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
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发生时分别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属
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有利于保证公司(含下属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
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
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
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将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我们进行了通报,我们在
了解了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并且审核了相关材料后认为,各项关联交易
均为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我们认可各
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 2026 年度
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
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价格按照公允价格
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
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福恩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蔡 斌 郭 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