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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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金博股份”)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 号)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1,162.968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6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291.6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06,994.49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7 月 15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10,291.63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06,994.49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进度(%)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0.87     2024 年 12 月已结项
              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76.50     2025 年 12 月已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已完成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否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纯大
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382.68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投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
件,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0,099.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
项目”结项后,尚余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尾款等已签订合同待支付资金,相
关节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公
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
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授权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在本次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
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
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管理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最近 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最近 12 个
月内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具
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邦羽          胡盼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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