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4.3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8,017.49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377.18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32,640.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到账,并经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验资
报告》验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
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34,416.18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73.30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78.21
减:投入募投项目 23,710.79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97.66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85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862.83
注:本核查意见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扣除发行费用 1,067.6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32.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账,并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
农验字[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34,62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4.12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19.10
减:置换已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49.64
减:投入募投项目 30,105.98
减:支付发行费用 191.7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837.61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
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
况。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748),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
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5 年度,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
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1******026),共
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
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559)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了变更,公司已办理完成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441******405),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
的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的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投入新的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
目”,并为其开设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重新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441******671),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事项再
次进行变更,并将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开设了
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南京证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花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811******576),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广州花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811******039),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广州风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120******109),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要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应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440******254)
,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方监管协议规范文本的
要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026 960.77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405 1,869.12
交通银行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441******671 12.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 811******039 3,773.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神支行 120******109 5.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汽车城支行 440******254 58.6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 811******576 20.90
合计 - 6,700.4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
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
额。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尚
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
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4,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已将
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
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733.55 万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
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人民币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
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转账。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
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余额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
料零件扩产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82 万元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
件扩产项目”。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研发课题进行调整,
同时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并
将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汽
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取消原有课题:
(1)空气动力学轮毂组件的研发
新增研发课题:
(2)塑料电镀 CuNiCr 替代技术在汽
(1)塑料类轻量化
车装饰件上的应用
零部件的研发
(2)高性能纤维及
发
复合材料在汽车饰
(4)有机硅涂料硬化技术在有机聚碳
件的应用
酸酯车窗上的运用;
(5)电动汽车锂电池负极材料研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实际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汽车轻量
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产品类别等内容进行变更。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规划产品包括轮毂镶件、低
规划产品包括轮毂镶
风阻轮毂大盘、轮毂中心盖、
门板附件、副仪表板附件、
轮毂中心盖
主仪表板附件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情况,同意对“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进行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
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
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后节余募集资金 7,937.20 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
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投入“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
零件扩产项目”的场地建设投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部分
为 2,862.83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部分为 3,837.61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发展战略、实
际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及“汽车轻量
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其中“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3 月,“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
况详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存在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之“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变更后募
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附件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鉴证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钟股份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金钟股份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传杨 王薪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017.49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净额 32,640.31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06.25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06.25 30,350.78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注 1 42.91%
项目可行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变更项 累计投入 进度(3)=(2) 定可使用状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目 金额(2) /(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 2023 年 4
否 25,763.55 18,089.50 185.60 17,152.32 94.82% 266.96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月
注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月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 2026 年 3
是 - 9,645.70 1,692.85 9,683.90 100.4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零件扩产项目注 3 月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50.00 850.00 - 85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 2026 年 3
是 2,056.76 2,099.05 3.82 2,114.46 100.7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零件扩产项目 月
合计 - 32,640.31 33,102.41 1,932.37 30,350.78 91.69% - 266.9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原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内容,相应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4 月。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再次变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部分研发课题、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
内容,相应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4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为 22.75%。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涉及生产
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5 年 4 月,但由于其整体工
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且受施工前期持续暴雨天气的影响,土建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滞后,叠加后期相
关验收流程办理时间较长等原因,导致项目整体进度延后。结合整体产能布局、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项目
实施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
钟转债”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产品类别等事项,并将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4 月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投项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100.46%,使用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88.34%。虽该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有所
延期,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生产车间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立即转固并投入生产。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该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将继续用于支付该项目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40.31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733.55 万
元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 2,906.76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
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汽
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及未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决
定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清远金钟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太平镇龙湾电镀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大道以西、沿江大道以北先进制造产业园 A1 地块
分地块四。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
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研发课题及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再次变
更“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研发课题、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结合整体产
能布局、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产品
类别及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89.99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78.21 万元,合计 6,468.20 万元。上述
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完成置换。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
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金已于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基地扩建项目”进行结项。为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同意将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937.20 万
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用于“汽车轻量化
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建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同一募投项目发生多次变更的仅计算第一次变更前计划投入金
额。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技术中心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的账户余额 4,041.53 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
全部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
原募投项目名称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名称与原募投项目相同,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研发课题等内
容均已发生改变。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4,041.53 万元调减
至 2,418.16 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尚需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款
项及相应手续费为准)变更用途投入至募投项目“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同时调整研发课题、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等内容。具体变
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注 3:“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总投资为 46,626.38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投资总额由 46,626.38 万元增加至 51,661.67 万元,其中使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937.20 万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扣除待支付尾款
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为 7,937.20 万元,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为准)、超募资金 2,099.05 万元以及“技
术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708.50 万元。除上述资金外,公司使用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投
入该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注 4:上述投资进度大于 100%系现金管理产生利息收入所致。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变更后的项目可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3) 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 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额 (2) =(2)/(1) 大变化
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建设
建设项目 项目
汽车轻量 技术中心建设
化工程塑 项目/汽车轻
料零件扩 量化工程塑料
产项目 零件扩产项目
合计 - 14,162.91 1,746.77 12,348.46 87.19%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附件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000.00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净额 33,932.3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30,425.08
集资金总额
注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诺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
是 30,000.00 30,000.00 7,756.37 26,501.29 88.34% 2026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零件扩产项目 3
注
注2
补充流动资金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5,000.00 33,932.35 7,756.37 30,425.08 89.6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的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产品类别及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19.1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49.64 万元,合计 768.74 万元。上
述资金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完成置换。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在上述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 4,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清远金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
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无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余额。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注 2:由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3,932.35 万元低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5,000.00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公
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5,000.00 万元调整至 3,932.35 万元。
注 3:“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原总投资为 46,626.38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产品类
别,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变更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6)。
附件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拟投入募集 际投入金 际累计投入 度(%)(3)= 可行性是否发
目 诺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额 金额(2) (2)/(1) 生重大变化
汽车轻量化 汽车轻量化
工程塑料零 工程塑料零 30,000.00 7,756.37 26,501.29 88.34% 2026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件扩产项目 件扩产项目
合计 - 30,000.00 7,756.37 26,501.29 88.34%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中的“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部分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