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目 录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 号
金运大厦 B 座 13 层
邮编 100044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专审 36100003 号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
润电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
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
的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得润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得润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得润电子公司
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得润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0 号)有关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得润电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
-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620,4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268.56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
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 1000005 号”《验
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6,596,885.55 元,其
中:补充流动资金 472,108,707.58 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
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0,655,150.86
元 ) ; OBC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用 途 为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102,654.78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84,161,583.44 元与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 4,102,654.78 元差异为 280,058,928.66 元,其中: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
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 19,941,071.34 元(不含已销
户转出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412,803,834.16 元,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472,108,707.58 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
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0,655,150.86
元 ) ; OBC 研 发 中 心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用 途 为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112,752.01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247,954,634.83 元与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 42,112,752.01 元差异为 205,841,882.82 元,其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5,892,465.45 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
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 20,050,582.63 元(不含已
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2-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2022 年 8 月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
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保荐机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
理协议》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749775431111 330,685,612.97 - 2024.3.25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1023500040041198 472,000,000.00 - 2024.4.7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3500073021 840,000,000.00 9,943.71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8940188000276647 - 11,761.62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44250100016000002997 - 12,549.5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398030100100097951 - 42,051,739.89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37110100100652919 - 26,757.25 活期
合 计 -- 1,642,685,612.97 42,112,752.01 --
注:(1)公司“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
-3-
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
行费用后余额 1,796.41 万元,已转出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
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时,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 10.87 万元,已转出至
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814.58 万元(其中
手续费 0.23 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
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6,363.78 万元,其中
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16,065.52 万元和已
支付的发行费用 298.27 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
具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 1000001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
项审核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8 月
-4-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30,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年 8 月 11 日归还 28,000.00 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全部按期归还,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 25,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4,0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 2024 年 1 月、2 月到期赎回。除上述延
续到报告期内的现金管理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
变化,结合公司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当前实施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公
-5-
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及分析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从 2025 年 1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 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
资金金额共计 34,864.98 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
行费用后金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零元。
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办理完毕“OBC 研发中心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账
号:749775431111)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附件:
-6-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7,2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20.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864.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6,415.4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85%
是否
已变
项目达
更项
到预定 本年度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 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是否达到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重大变
超募资金投向 (含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1) 预计效益
状态日 效益 化
部分
期
变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否 84,000.00 84,000.00 3,620.69 59,204.54 70.48 12 月 31 - 不适用 否
接器建设项目
日
是 33,068.56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是
心项目
否 47,200.00 47,200.00 - 47,210.87 100.02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金
承诺投资项目合
- 164,268.56 131,200.00 3,620.69 106,415.41 81.11 - - - -
计
-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等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经审慎评估,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 研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
动,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6,363.78 万元,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16,065.52 万元和
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98.27 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出具相关核查意
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
特审字第 1000001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9-
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
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归还
元。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全部按期归还,并已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
用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22,589.25 万元。
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4,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
- 10 -
新增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规则要求及使用计划进行管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及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 11 -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投资
截至期末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 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 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项目 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3)=(2)/ 益
(2) 期 化
总额(1) (1)
永久补充 OBC 研发
流动资金 中心项目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等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 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并经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9)等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