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北祥
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新材”或“公司”)2023 年创业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等规
则的要求,对祥源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41 号),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000.00 万元,
扣除保荐费、承销费 4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45,6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
林证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
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1.68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398.3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3〕35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5,398.32
项目投入 B1 29,674.16
截至期初累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B2 14,000.00
发生额 产品净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722.07
项目投入 C1 1,728.09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C2 33,300.00
产品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赎回理财
C3 37,300.00
产品
本期发生额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C4 6,386.10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C5 2,800.00
垫付的利息 C6 212.36
利息收入净额 C7 261.71
项目投入 D1=B1+C1 31,402.2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D2=B2+C2-C3 10,000.00
产品净额
截至期末累计
发生额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D3=C4-C5 3,586.10
垫付的利息 D4=C6 212.36
利息收入净额 D5=B3+C7 983.78
E=A-D1-D2-D3-
应结余募集资金 1,181.39
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81.39
差异 G=E-F 0.00
注:垫付的利息是指受让大额存单预付的对应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德快尔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华林证券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汉川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
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及保荐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孝感汉川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
合 计 11,813,898.2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0281 号),其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祥源新材管理层编
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祥源新材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程序
保荐人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祥源新材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祥源新材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查阅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与公
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人专项核查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祥源新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深证上〔2025〕481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李 露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398.3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8.0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402.25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改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变项目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含部分 投入金额 额 (%) 生
向 额 (1) 期 益 效益
改变)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料生产基地建 否 28,968.58 28,968.58 1,728.09 18,672.25 64.46 0.00 不适用 否
日
设项目
否 3,829.74 3,829.74 130.00 3.39 0.00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日
合 计 - 45,398.32 45,398.32 1,728.09 31,402.25 - - - -
公司在实施“新能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综合市场
环境变化及公司产业布局、厂房利用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控制了投
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上述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目)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能
源车用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6 年 7 月 7 日延期至 2027
年 7 月 7 日,“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7 月 7 日延期
至 2026 年 7 月 7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经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
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494.43 万元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9.22 万元,共计人民币 11,593.6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湖
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7750 号)。
经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超过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 3,586.10 万元。
根据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 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支出为 33,512.36 万元(其
中 212.36 万元为受让大额存单预付的对应利息),赎回理财产品 37,3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79.85 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 1,181.39 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10,212.36 万元(其中 212.36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受让大额存单预付的对应利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3,586.10 万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