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富乐德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宇翔 联系电话:0574-83852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丽敏 联系电话:021-5252316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2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股东
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新规,并结合案例进
行讲解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注1:2025年三季度,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了江
苏富乐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富乐华)100%股份,江苏富乐华2025年业绩未完
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申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和)所做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上海申
和将根据《利润补偿协议》的约定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详见公司披露相关公告。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
构,原指定谭轶铭先生、方瑞荣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2023年4月,方瑞荣先生个人工作调整不
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023年8月,谭轶铭先生个人工作调
整,不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光大证券分别指定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贺凯谋先生接替方瑞荣、谭轶铭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职责。光大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刘丽敏女士接替贺凯谋先生担任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 无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胡宇翔 刘丽敏
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