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豪江智能(30132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留军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亮 联系电话:010-66538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2 月 9 日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中的相关内容,并结
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行
无 不适用
动
误,公司误从“智能家居与智 该款项已于 2026 年从公司
慧医养数字化工厂改造及扩 一般户划回募集资金专户,
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支付 对应利息也已支付至募集资
了应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 金专户
供应商款项 294.88 万元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值等)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是 不适用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不存在特殊身份股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兜底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租赁合规及兜底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豪江日本投资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关于项目用地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注:上述承诺的详细内容请参见豪江智能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开披露的《与投资者保护相关
的承诺》及《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不适用
理由
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吴 亮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