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
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应急”或“公司”)创业板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导职责,对中船应急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3 号)文
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组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 818.9312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 81,893.12 万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
日(2020 年 4 月 9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发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818,931,2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14,367,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04,564,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09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资总额 资金金额
合计 83,600.09 50,316.65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
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募投项目名称
号 期(调整前) 期(调整后)
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
力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原因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该项目研发进度不及预期。在推进该项目过程中,应急
装备市场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指标需进一步验证,预研转科研需要充
分论证的时间。同时,为贴合未来市场发展需求,在原研发方向不变的情况下,
公司拟积极融入无人化、智能化、轻量化技术,提高科研市场转化率,为公司未
来业绩提供有力支撑,现需对“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建设用于全域机动保障装备批量生
产的智能生产线和新型装备研制的研发设计平台,并开展新型全域机动保障装备
研究,以提升面向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研发与制造能力。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
实现新型舟桥、新型 TK 冲击桥、新型模块桁架桥、LX 系统的规模化生产,并
形成全域运输 TS 保障、LQ 保障、水域安全智能综合应急(救援)等系列新型
全域机动保障装备技术储备,支撑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层次管理和量化管理,通
过相应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在项目执行方面,公司拥有
丰富的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经验,对相关实施流程及相关风险较为熟悉,总结出
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和措施。同时,公司领导层具备多年应急装备
行业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并对行业市场与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把握
能力,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判断,并快速采取措施,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全域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
行性进行论证分析。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未改变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等,
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基于当前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分析,
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目前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拟
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披露
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若未来有关政策、市场和行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亦将对募投项目进
行审慎、充分的研究分析,及时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募投项目优化调整或变更(如
需)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经过公司审慎的研究论证,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延期调整,不涉及募投
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不会对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全域
机动保障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调整。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
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明慧 杨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