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 号文)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2,926,16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10.97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7.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
费用含税金额 9,433,999.97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790,565,997.17 元,已由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人民币 72,926,162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16,309,706.72 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3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97.14
减:发行费用 10,764,128.42
募集资金净额 789,235,868.7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注 1) 96,807,147.03
加: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注 1) 300,000.00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 426,330,391.81
减: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 2) 250,000,000.00
减: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注 3) 230,976,555.52
加:赎回银行大额存单(注 3) 230,976,555.52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 15,912,893.78
募集资金余额 32,311,223.66
注 1: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07,147.03 元(含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00,000.00 元)。
注 2: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5,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提
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25,000 万元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
注 3: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大额存
单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全部赎回。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
了明确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宜春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
新支行于 2023 年 07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款项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奉新冯川支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奉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奉新支行
合计 790,565,997.17 32,311,223.66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07,147.0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
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
合计 96,807,147.03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
笔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4 月已经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5,000 万元
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25,000 万元
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
东利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入的大额存单已于 2025 年 4 月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
意对“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将正式投产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8 年 12 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确、不完整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和药业《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26]第 ZA12650 号《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
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了解募集
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
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同和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
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鄢坚 贾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80,000.00 16,302.1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52,283.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度(%) 否发生重大变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金额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 否 58,923.59 58,923.59 16,302.15 32,279.87 54.78% 2028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项目二期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否 78,923.59 78,923.59 16,302.15 52,283.75 66.25%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否 78,923.59 78,923.59 16,302.15 52,283.75 66.25%
虽然公司募投项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目前存在以下情况:主要有国内外市场环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境发生了较为复杂的变化,项目运用的新装备新技术快速发展等,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需要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拟将正式投产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8 年 12 月。2025 年度项目尚未投产,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96,807,147.03 元。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4 月已经转回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资金专户。
金情况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5,000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提
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 25,000 万元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二厂区部分车间、
题或其他情况 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正式投产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至 2028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