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连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壹连科技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深圳
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星实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4,40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向王星实业租赁房屋及
建筑物并接受其提供的餐饮服务等。2025 年公司与王星实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3,370.86 万元。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田王星、田奔、卓祥宇已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人 预计金 月 31 日已发 际发生金
别 易内容 价原则
额 生金额 额
按照市场公
餐饮服 允价格由交
向关联人采 务 易双方协商
购商品/接受 确定
王星实业
关联人提供 按照市场公
租赁房
的服务 允价格由交
屋及建 2,400.00 498.39 1,912.30
易双方协商
筑物
确定
合计 - - - 4,400.00 877.77 3,370.86
(三)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生额与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实际发 度预计
易类别 容 预计金 索引
生金额 金额
额差异
接受关 详 见 于 2025
联人提 年 1 月 1 日在
供的劳 王星实业 餐饮服务 1,458.56 1,400 58.56 巨潮资讯网
务或服 ( www.cninf
务 o.com.cn)披
露的《关于
租赁房屋及 2025 年 度 日
王星实业 1,912.30 2,000 -87.70
建筑物 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浙江近点电
租赁房屋及
子股份有限 634.10 - -
向关联 建筑物
公司
人采购
厦门海普锐
商品 设备及配件
科技股份有 512.66 - -
等 不适用
限公司
深圳市金泰
科环保线缆 原材料 34.31 - -
有限公司
深圳会买酒 酒水 23.14 - -
贸易有限公
司
溧阳市圳阳
原材料、配
精密有限责 478.05 - -
件、工模等
任公司
厦门海普锐
科技股份有 原材料 0.36 - -
限公司
向关联 浙江近点电
方销售 子股份有限 水电费 2.25 - -
商品 公司
溧阳市圳阳 租赁房屋及
精密有限责 建筑物、水电 13.13 - -
任公司 费、物业费等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不适用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不适用
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13469U
法定代表人:张莉玭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1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 1 号 C 栋宿舍 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田王星持股 80%,田奔持股 10%,卓祥宇持股 1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王星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王星实业总资产为 11,727.68 万元,
净资产为 10,519.85 万元,2026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317.50 万元,净利润为 25.12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王星实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
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6 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
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价有
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
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
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
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
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
度将与关联方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4,40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及
接受其提供的餐饮服务等,相关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定价符合合理性、公
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
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
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
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怡平 莫君燕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