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兰州
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庄园牧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3,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8.7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77,5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661,213.21 元(不含增值税),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8,878,786.79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35-00010 号《验资报告》,
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月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2025 年 10 月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
际节余募集资金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125,471,248.9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协议各方均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编号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余额(元)
账户 1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101472000640515 已销户
账户 2 中信银行兰州分行 8113301013900110603 已销户
账户 3 兰州银行兴陇支行 101472000641778 已销户
合计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民币 1,353,900.06 元。2025 年 9 月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
结项,2025 年 10 月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节余
募集资金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 125,471,248.97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368,878,786.79 募 集 资 金 1,353,900.06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入募集资 249,716,968.46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截 至 期 项目可
变更项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期实现的
目(含 进度(%) 定 可 使 用 状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部分变 (3)=(2)/(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金川区万头奶牛养
殖循环产业园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68,878,786.79 368,878,786.79 1,353,900.06 249,716,968.46 67.70% 33,777,734.48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368,878,786.79 368,878,786.79 1,353,900.06 249,716,968.46 67.70% 33,777,734.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该项目立项较早,近年来由于市场变化,原奶价格下降,人工、饲草料等养殖成本有所上升,公司统筹考虑,在保证满足乳制品加工基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地日常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的牛群结构进行了优化,2025 年度成母牛存栏量及原奶产量
原因 均未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三、(二)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详见三、(三)
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川区
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中,始终秉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综合考虑项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原因 目建设期所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谨慎决策,优化资金配置与成本控制,科学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配资源,优化部分
建设支出。2、因募投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资金需求和规划,统筹安
排资金来源,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专项贷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3、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截至 2025 年
为 12,547.12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不适用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详见五
其他情况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10,070.83 万元,独立董事及持续督导机构均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35-00218 号)。
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提前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
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
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12,000.00 万元的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
将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
该部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人民币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牧场一般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号:7029709110591012),后续公司发现该
问题,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将其归还至其他尚在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
时误从募集资金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号:101472000641778)支付 474,268.37
元,公司当天发现该问题,于同日将款项原路退回。
该问题,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将该款项原路退回。
付苜蓿草款 550,596.00 元,以及向金昌市金灿灿田园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支付燕
麦草款 570,994.80 元。公司发现上述误操作后,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将相关款项
全额归还至该募集资金账户。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严格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
信息披露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
全部销户,且已履行了公告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兰州银行兴陇支行(账户号:101472000640515)已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
销户,账户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账户号:8113301013900110603)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销户,账户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账户号:101472000641778)已于 2025 年
七、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9-00064
号),审核意见为:庄园牧场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
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庄园牧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胡林 任丹妮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