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
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种类及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
金业务、贸易融资、保函、保理、押汇、福费廷、外汇交易业务、低风险业务、
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品种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最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
期限及具体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
度,本次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
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额度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新
新增担保额
担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 增担保 是否
担保方持 度占公司最
保 被担保方 新一期资产 担保余额 额度 关联
股比例 近一期净资
方 负债率 (亿元) (亿 担保
产比例
元)
HONGKONG
公 SUN RISE
司 TRADING
LIMITED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本次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可以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Sheung Wan, Hong Kong
单位:元
项目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0,598,872.72 2,884,887,786.49
负债总额 2,051,757,393.51 3,121,171,380.0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015,048,045.90 3,078,214,868.75
净资产 -1,158,520.79 -236,283,593.53
资产负债率 100.06% 108.19%
营业收入 2,527,817,657.71 3,393,432,199.94
利润总额 4,120,457.74 -285,846,550.45
净利润 4,120,457.74 -238,703,750.32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
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
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以
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三、授权办理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
行的授信、担保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
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
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利于
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和开展日常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良好,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
息进行监控,确保公司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
全运行。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8%。
提供担保总余额 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6%。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事项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其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新浩 黄建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