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451 号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芝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美芝股份管理层在年度报
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美芝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
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
映了美芝股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情况。
告 效
使
用 仅
, 报
其 告
它 使
无 用
效 ,
其
用 仅 它
, 报 无
其 告 效
它 使
无 用 仅
效 , 报
其 告
仅 它 使
报 无 用
告 效 ,
使
用 仅
, 报
其 告
它 使
无 用
效 ,
其
仅 它
报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