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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6]25015140071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琏升科技股份公司
华兴专字[2026]25015140071 号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琏升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琏升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
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华兴审字[2026]25015140051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琏升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琏升科技公司编制了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
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合规性、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琏升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
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
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琏升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
施了包括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琏升科技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琏升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琏升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为了更好地理解琏升科技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6 年 4 月 28 日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38,832.33 50,055.3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885.04 698.4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28% 1.4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主要系母公司的租赁收入以及计入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885.04 685.72 收入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销售材料收入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的销售材料收入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
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偶然性收入或难以形成稳
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885.04 — 698.44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0.00 — 0.00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947.29 — 49,356.89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