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晶澳太
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保荐人,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澳科技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 1759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131,455 股,发行价格
为 2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679 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5,199,999,991.50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8,236,66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
人民币 244,131,45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914,105,205.00 元,上述金
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
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465,021.67 元。
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5,160,754,708.5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8,419,516.39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5,087,994.02
减:发行相关费用 2,518,048.5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560,385,847.20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
减: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86,740,986.42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152,315.1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65,021.67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30 号)的核准,2022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4,382,62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22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31,320,754.63 元(不含税)
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968,679,230.6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6 号《验资报告》: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999,999,985.28 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其 中 : 增 加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74,382,624.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51,401,056.45 元。
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4,968,679,230.6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424,092.35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564,549,615.72
收支原因 金额(人民币元)
减: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 357,365,471.18
减: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787,179.6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1,401,056.45
(三)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 号)同意注册,
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60,307,700.00 元,
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4,428,875.49 元(不含税)后,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110003 号验资报
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8,960,307,700.00 元,
扣除承销费人民币 24,428,875.49 元(不含税),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
上述金额已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影响。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7,857,079.00 元。
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收支原因 金额(人民币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8,935,878,824.51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031,888.28
加:其他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357,365,471.18
减:其他发行相关费用 2,030,798.54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8,862,388,306.43
减: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7,857,079.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晶澳太阳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太阳能”)、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义乌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义乌晶澳母公司晶澳太阳能、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五方监管协议》。
简称“中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其尚未完成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义乌晶澳、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
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义乌晶澳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规定,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义乌晶澳、中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义乌晶澳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途修改为:仅用于义乌晶
澳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根据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全资
子公司晶澳太阳能、全资子公司曲靖晶龙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晶
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
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共 11 家银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司、全资
子公司晶澳太阳能、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
晶澳太阳能”)及控股子公司扬州晶澳(于 2024 年 8 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和
包头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
“包头晶澳”)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县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琼花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八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翠峰
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共 14 家银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
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原计划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扬州晶澳(于 2024 年 8 月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
片项目”,变更后将通过逐层增资至扬州晶澳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使用。其中,
尚未提供扬州晶澳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6 亿元将以现金的形式逐层
增资至扬州晶澳,该增资事项需要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故公司、全资子公司
晶澳太阳能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及中信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规范曲靖晶澳太阳能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规定,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晶澳太阳能、中信证券
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将曲靖晶澳太阳能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
途修改为:仅用于曲靖晶澳太阳能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以上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
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储存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人民币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元)
义乌晶澳太阳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专户 8111801011600734936 4,465,021.67
科技有限公司 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合计 4,465,021.67
以下账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变更为临时补流专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义乌晶澳太阳能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1208020029093131965
技有限公司 公司义乌分行
金额(人民币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572010100101684881 已销户
石家庄跃进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晶澳太阳能 活期专户 138390000013000108767 已销户
邢台分行营业部
科技股份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活期专户 75170188000799479 已销户
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13050165780800003763 已销户
公司宁晋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0406001329300411182 105,960.44
晶澳太阳能 公司宁晋支行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50238001040037964 已销户
公司宁晋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晶澳(扬
公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 活期专户 634927918 1.12
州)太阳能
支行
科技有限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司 活期专户 1108020229100274295 85.21
公司扬州琼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曲靖晶澳光 活期专户 8111801011300931698 1,787,592.83
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伏科技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活期专户 874900515410111 49,507,416.85
曲靖翠峰支行
曲靖晶龙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子材料有限 活期专户 15002022088808 已销户
石家庄分行
公司
合计 51,401,056.45
金额(人民币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胜利北街支 活期专户 55130188004502402 33,103.29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13050165780800004749 13,912.68
公司宁晋支行
晶澳太阳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50238001040041396 13,555.30
科技股份有 公司宁晋县支行
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101575113435 34,816.91
宁晋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0406001329300507549 199,544.68
公司宁晋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121909303410806 655,949.63
石家庄翟营南大街支行
金额(人民币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石家庄西二环北路 活期专户 640539888 403,676.93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572010100101795301 356,084.99
石家庄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8111801013601117353 353,216.14
晶澳太阳能 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活期专户 45010078801400004323 2,000.94
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包头晶澳太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阳能科技有 活期专户 472900444410302 0.01
包头分行营业部
限公司
晶澳(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1108020229100309251 70,899.61
州)太阳能 公司扬州琼花支行
科技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专户 10154501040008451 0.22
司 公司扬州八里支行
曲靖晶澳太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阳能科技有 活期专户 874900685810111 35,720,317.67
曲靖翠峰支行
限公司
合计 37,857,079.00
以下账户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变更为临时补流专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类型 账号
曲靖晶澳太阳能科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专户 15154666666693
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 1,185,412,837.78 元,其中 2020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 69,919,577.09 元,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 139,822,723.31 元,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 975,670,537.38 元,具体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5,868,435.0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B11680 号、信会师报字 [2020] 第 ZB11681 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70,204,647.2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4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625 号《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
见。
及置换情况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72,716,606.5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7 月 14
日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
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资金的情况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 年 7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
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
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 亿元,截至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0.30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 年 7 月 22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
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
件及配套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人民币 0.00 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
民币 4,465,021.67 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24,465,021.67 元,占初始募集资金净
额的 0.47%。该募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
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资金的情况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5.50 亿元,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
发中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2024 年 7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为人民币 5.50 亿元,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
研发中试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60 亿元,截至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0.50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 年 7 月 22 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实际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民币 51,401,056.45 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募投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已结项,节余募
集资金人民币 35,736.55 万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将用于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
晶硅片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
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
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
资金的情况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 亿元;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亿元;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
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 年 7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公司实际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 亿元,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
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亿元,使用 2023 年度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
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 亿元,截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3.50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 年 7 月 22 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公司实际使用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归还人民币 0.00 元,尚未归还的余额为人民币
“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人民币 0.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余额为人
民币 37,857,079.00 元,可使用金额为人民币 437,857,079.00 元,占初始募集资金
净额的 4.90%。
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和“年产 10GW 高
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0.00 元。公司将保留募投
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和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
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
于本项目的支出。
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已具备满产条件,于
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继续
用于本项目的支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用于
永久补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8,674.10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也将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
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5,736.55 万元投入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使用。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5,736.55 万元已全部投
入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0.00 万元。
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
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
组件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0.00 万元。
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
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
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
金额 0.00 万元。
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继续用
于本项目的支出。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
切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节余募集
资金金额 0.00 万元。
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
后续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继
续用于本项目的支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将用
于永久补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经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全部
按照上述用途使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的
发行预案中的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
项目”和扬州“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通
过公司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增资,
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向包头晶澳逐层增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 亿元
向晶澳太阳能增资,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澳增资 200,901.06 万元、向合肥晶澳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晶澳”)增资 69,098.94 万元,再由扬州晶
澳向合肥晶澳增资 200,901.06 万元,最后由合肥晶澳向包头晶澳增资 27 亿元;
本次增资将全部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进行,不涉及现金流转。向扬州晶澳逐层
增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向晶澳太阳能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
澳增资 15 亿元;其中,公司已借款给扬州晶澳的 11.4 亿元募集资金将以债权转
为股权的形式进行增资,尚未借出的 3.6 亿元募集资金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增资。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以上募投项目外,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
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
不正确、不完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3119 号”《对晶澳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认为:晶澳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澳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晶澳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严格执行监管协议。公司
关的监管规则,保荐人对晶澳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一、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58,236,6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19,577.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47,126,833.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
总额 (1) 金额 (2) 状态日期 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含部分变更) (3) = (2) / (1)
承诺投资项目
否 3,700,000,000.00 3,126,038,951.19 69,919,577.09 3,102,149,187.20 99.24 156,248,646.70 否 否
及配套项目 期结转(注 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58,236,660.00 5,171,016,597.61 69,919,577.09 5,147,126,833.62
合计 5,158,236,660.00 5,171,016,597.61 69,919,577.09 5,147,126,833.6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所述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5GW 高效电池和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58,674.10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
节余资金也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
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1)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叠加该项目开始实施的时间为 2020 年上半年,局势不明朗导致建筑市场需求萎缩,工程施工、材料等建造成
因
本下降,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单位造价较可研编制时有所下降。(2)考虑到未来光伏产品升级换代因素,该项目可研编制时项目投资总额包含了从 P 型升级到 N 型电池产线的相关设备工程投入,但由
于实际投产后 P 型产线总体效益良好,因此该等升级改造部分短期内暂缓实施,后续根据行业技术变化情况及市场需求确定实施时间,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部分投入对应的资金进行节
余处理,后续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的发行预案中的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注 1:“年产 5GW 高效电池 10GW 高效组件及配套项目” 按项目开工时间,分期结转,自 2022 年 4 月起达到满产状态,于 2023 年 7 月结项。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编制单位: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二、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68,679,230.6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9,822,723.3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64,549,615.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 本年度投入金额 (%) 否发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 (2)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3) = (2) / (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按项目开工时
否 3,200,000,000.00 2,846,251,087.70 87,751,169.90 2,795,607,876.39 98.22 间,分期结转 76,533,556.60 否 否
晶硅片项目
(注 1)
按项目开工时
(注 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968,679,230.65 4,614,930,318.35 139,822,723.31 4,564,549,615.72
合计 4,968,679,230.65 4,614,930,318.35 139,822,723.31 4,564,549,615.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1. 受光伏行业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效益未及预期。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涉及预期效益情况,目前属于研发阶段无相关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提高工艺先进性,进一步突
况 破公司生产异质结电池的最高光电转换效率,实现中试线研发功能的最大化,公司将在原计划建设的异质结中试线基础上,优化设备选择、提升工艺与技术,因此拟调整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
结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详见“本报告三、(二)所述内容”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内容”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5,736.55 万元投入 2023 年度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使用。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 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1)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设备投资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节约项目支出。
及原因 (2)因行业技术进步,部分设备的性能和产能提升,实际采购的设备数量较项目立项时的预算数量下降。(3)受益于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和行业技术成熟,在项目建设期间部分设备实际采购价格较项目立
项时的预测值有所下降,进而节约了投资成本。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无节余资金。
金投资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5,736.55 万元投入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使用。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保留该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的发行预案中的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注 1:“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按项目开工时间,分期结转,自 2023 年 1 月起达到满产状态,于 2024 年 6 月结项。
注 2:“高效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结项。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续)
编制单位: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三、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8,933,848,025.97(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5,670,537.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862,388,306.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 本年度投入金额
额 (1) 额 (2) (3) = (2) / (1)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按项目开工时
否 2,700,000,000.00 269,266,533.59 3,057,553,330.14 100.01 间,分期结转 -133,979,816.09 否 否
片项目 1)
(注 2)
按项目开工时
否 2,334,484,600.00 2,334,484,600.00 334,942,656.79 1,903,635,996.14 81.54 间,分期结转 -292,776,011.63 否 否
效组件项目
(注:3)
按项目开工时
否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371,461,347.00 1,501,835,554.18 100.12 间,分期结转 -154,743,223.72 否 否
目
(注: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933,848,025.97 9,291,213,497.15 975,670,537.38 8,862,388,306.43
合计 8,933,848,025.97 9,291,213,497.15 975,670,537.38 8,862,388,306.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和扬州“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的实施方式,由
原计划通过公司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增资,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向包头晶澳增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7 亿元向晶澳太阳能增资,由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澳增资 200,901.06 万元、向合肥晶澳增资 69,098.94 万元,再由扬州晶澳向合肥晶澳增资 200,901.06 万元,最后由合肥晶澳向包头晶澳增
资 27 亿元。本次向包头晶澳逐层增资将全部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进行,不涉及现金流转,增资路径涉及公司无需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向扬州晶澳增资: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5 亿元向晶澳太阳能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澳增资 15 亿元。本次向扬州晶澳逐层增资,其中公司已提供给扬州晶澳的借款 11.4 亿元将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进行增资,尚未借出
的 3.6 亿元将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增资。现金增资路径涉及晶澳太阳能,晶澳太阳能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储现金增资资金,并与相关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本报告三、(二)所述内容”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内容”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和“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主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原因 态,公司决定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项,无节余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继续按照相应的发行预案中的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 1: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20GW 单晶硅棒和 20GW 单晶硅片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35,736.55 万元拟投入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使用。相关议案由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实施后,“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增加至 305,736.55 万元。
注 2:“包头晶澳(三期) 20GW 拉晶、切片项目”按项目开工时间,分期结转,自 2024 年 1 月具备满产条件,于 2025 年 6 月结项。
注 3:“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按项目开工时间,分期结转,自 2024 年 2 月具备满产条件,于 2024 年 12 月结项。
注 4:“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按项目开工时间,分期结转,自 2024 年 4 月具备满产条件,于 2024 年 12 月结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戴 顺 李 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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