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
机构”)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维康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1.00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41.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34.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3,259.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0〕32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2,559.56
项目投入[注 1] B1 62,057.4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895.74
项目投入 C1 5,918.6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3.03[注 2]
项目投入 D1=B1+C1 67,976.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52.7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436.1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436.19
差异 G=E-F 0
[注 1]期初累计投入金额不含以前年度实际控制人占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5,400.05 万元,其
中 1,959.01 万元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3,441.04 万
元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总计 5,400.05 万元。
[注 2]2025 年全年收到利息金额 69.99 万元,产生手续费 0.22 万元;历年与募集资金一同
补流的利息金额为 112.81 万元,故 2025 年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为-43.03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
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水莲都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丽水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
市分行
合 计 54,361,851.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
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以前年度已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 9,000.00 万元,本期从超募资金账户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银行账号:19855101040035208)划转 720.94 万
元至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经济开发
区 支 行 ( 银 行 账 号 : 1210206029100008883) , 累计 已 使 用超 募 资 金增 加 投 资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心)中研发中心项目与仓储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属于技术研究开发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研发中心不独立
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 仓储中心项目
仓储中心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金额 5,539.2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为准)。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16 号)。该决定书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
人刘忠良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 2024 年底,案涉被占用资金
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 5,400.05 万元,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1,959.01 万元,于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维康药业 202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天恒专审字[2026]
第 1018 号”《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系“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维康药业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
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维康药业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如实反映了维康药业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2,559.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8.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431.8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152.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976.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88%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向 分变更) (1) (3)=(2)/(1) 期 变化
(2)
承诺投资项目
产业园一期项
目(中药饮片及
否 35,862.00 40,151.08 486.82 40,151.08 100.00 2022/6/30 588.59 否 否
中药提取、研发
中心、仓储中
心)
否 2,143.00 2,143.00 893.14 41.68 2026/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否 16,000.00 21,431.86 5,431.86 21,431.86 100.00 否
金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销量不及预期所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置等均提出新的要求以适应变化,从而导致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 33,615.85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出具了《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816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无。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涉及金额 5,539.2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余额
为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号)。该决定书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忠良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截至 2024 年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案涉被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中包含募集资金 5,400.05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1,959.01 万元,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从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3,441.04 万元,总计 5,400.05 万元。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
期项目(中药饮片及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1,431.86 5,431.86 21,431.8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中药提取、研发中心、
仓储中心)
合计 21,431.86 5,431.86 21,431.86
根据公司 2025 年 11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节余资金的募集资金用途更改为补充营运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钟德颂 包静静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