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65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审核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 1-2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二、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1-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11F
电 话:+86-755-88605026
www.zdcpa.com
出具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审核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65 号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鸿控股)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金鸿控股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编制《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金鸿控股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金鸿控股董事会编制
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
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
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政旦志远核字第 260000265 号审核报告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金鸿控股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鸿控股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金鸿控股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刘泉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希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 2页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截至 2024 年
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5025 号)。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
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情况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
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鸿控
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金鸿控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存在部分离职员工的劳动仲裁事项,公司
账面计提离职补偿金 321.54 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
司计提离职补偿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第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