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动力”或“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智动力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944 号)。公司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27,440 股,发行价格为
相关的费用(不含税)19,763,393.5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8,986,276.09
元,该笔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I10721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根据《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确定
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
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收购
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的募集资金。
以上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布吉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布吉支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
市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
市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坪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布吉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东湖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合计 595.14
注 1: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东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于 2023 年 11 月完成了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于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777074529057)的注销工作;于 2025 年 5 月完成了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3917018800009186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于 2025
年 6 月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账户:769274392748)、中国银行(香
港)胡志明市分行(账户:100000600363812 及账户:100000600363823)、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账户:8110301012800746800)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专
户注销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及对应募投项目的开展;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
开立工作(账户:741979957796),用于“收购阿特斯 49.00%股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 76,167.92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595.14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 595.14 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95.14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由于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相关业务市场需求未达预期等
原因,公司决定终止“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散热组件越南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并将上述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
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提请公司持续、
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等相关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阳 史松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05,898.63 -109.05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135.71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135.71 76,167.92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51%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进度(%)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3)=(2)/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 (2) 期 大变化
(1)
承诺投资项目
智动力精密技术(越
是 36,598.63 36,598.63 -638.67 13,921.63 38.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南)工厂建设项目
——消费电子结构
件越南生产基地建 是 24,698.63 24,698.63 -649.20 10,904.58 44.1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设项目
——散热组件越南
是 11,900.00 11,900.00 10.53 3,017.05 25.3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智动力消费电子结
构件生产基地改建 是 10,000.00 10,000.00 529.62 3,541.29 35.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项目
收购阿特斯 49.00% 2021 年 1 月 8
否 24,300.00 24,300.00 - 23,705.00 97.55% -2,144.05 不适用 否
股权项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000.00 35,000.00 - 3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5,898.63 105,898.63 -109.05 76,167.92 71.93% - -2,144.05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105,898.63 105,898.63 -109.05 76,167.92 71.93% - -2,144.0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公司募投项目“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改建项目”实际投入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由于行业环境变化及募投项目相关业务市场需求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未达预期等原因,公司决定终止“消费电子结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散热组件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智动力消费电子结构件生产基地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改建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2,427.49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汇率变动影响
等金额 3,291.78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9,512.20 万元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ZI10003 号
况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鉴证。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将用于
况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不适用
原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95.14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汇率变动影响 0.1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于募集资金
金用途及去向 专户的余额为 595.1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注 1: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2021 年 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上表中的投资总额相关数据根据调整后拟投入资金情况披露;
注 2: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金金额为 29,135.71 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汇率变动影响等,金额计人民币 3,291.78 万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