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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6]第 2-00103 号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
第 2-01212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了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 2-01213 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 年修订)》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予以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一)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一)所述,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6003 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贵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相关立案调查工作尚在进行
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立案调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一)前期会计差错所述,经对子公司塑料贸易业务经营情况进行
核查,贵公司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部分塑料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情况,导致贵公司以
前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不准确。贵公司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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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并进行追溯重述。我们对公司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审计,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期间的恰当性,以及可能对
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所述,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
重大缺陷:
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前期
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
进行追溯重述。上述事项表明,贵公司在财务核算环节、财务报告编制等相关的内部控制运
行存在重大缺陷。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鉴于贵公司近年经营状况波动较大,盈利与亏损交替发生,在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
计划阶段,我们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
性》,以营业收入为计算基准,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人民币 0.44 亿元。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
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 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
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
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前文“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所述,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判断立案调查事项对贵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会计期间的恰当性,以及可能对报告期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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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的影响。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是重大的,但不具有广
泛性,因此,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三十条 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
多项重大缺陷的,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重大缺陷的定义。
(二)
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影响程度。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二十二条 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主要包
括:(一)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二)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
报表。
(三)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四)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如前文“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所述,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并对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因此,
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否定意见。
三、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可能对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广泛性。由
于我们对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尚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这些事项对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四、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期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强调事项段如下:如财务报
表附注五.17 所述,根据能特科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能特科技公司会从
以下方面调整公司发展战略:1.做大做强医药中间体及维生素板块;2.适时出让非核心主业
的资产,增加现金流;3.优化塑贸电商业务经营结构,化解经营风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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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特科技公司对上海塑米资产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45 亿元,已对塑贸电商业务相关的
资产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 及附注十四.2 所述,能特科技公司 2024
年度 122.40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 2.33 亿元毛利中,塑贸电商业务分别贡献 111.78 亿元和 0.46
亿元,分别占比 91.33%和 19.58%,能特科技公司优化塑贸电商业务经营结构可能会导致收入
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贵公司在上述发展战略指引下,本期持续推进塑贸电商业务优化,塑贸电商业务规模较
上年同期明显缩减;报告期公开挂牌转让非核心主业资产出让取得实质性进展,维生素 E 及
医药中间体板块业绩贡献显著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扭亏为盈本期贵公司的。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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