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书全)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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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陈书全)
  作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书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青岛海洋大学法律系助教、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系讲师、法政学院副教授、
博士生导师、国际事务与公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3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
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查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未
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的情况,也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本人出席会
议的情况如下:
以现场形式参加,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进行事前沟
通;并协同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积极助推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中效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
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此外,本人前往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氯化钾经营情况、氯化钾产品的市场表
现及重点市场销售等情况。通过实地考察,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
了解。
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有效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
了解和掌握。在此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与本人充分交流并汇报关于公司生产经
营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开展专项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临
时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1)聘任财务总监
  任职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周小凡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周
小凡先生的简历和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周小凡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决策、协
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
  (2)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本人认为,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
存在重大异常事项,满足持续经营假设。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披露内容和程序
合规合法。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各项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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