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
报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独立董事王秀荷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工作中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秀荷,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汉族,毕
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商大学嘉华学院教师。2014 年-2023 年任高顿财经学院特聘讲师。2022 年 5 月
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
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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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对各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了 1 次股东会,本人亲
自列席,会上就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述职,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合法有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报告》、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逐项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和《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激励制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对公司 2025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和方案确定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全
流程监督,关注薪酬制定程序的公平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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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的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
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关注公司商誉减值
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跟进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
出席董事会前认真阅读议案资料,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会
上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特长提出相关建议
和意见,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审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
对其工作进行监督,通过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汇报,指导和监
督内部审计工作的落实,充分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
务信息,敦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为公司各项财务数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的高效完成提供了切实保障。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就审计安排、
审计过程、审计报告等相关事项与公司财务总监、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多次有
效沟通,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财务总监对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
及时向会计师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机构列示的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
注,重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敦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力配合会计师的
审计程序,提供必要的审计证据,促进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本人定期参加公司管理层会议,认真听取公司高管对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
及时获取行业发展趋势、在建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情况、节能减排进展情况、财
务状况等方面信息,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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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上述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
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中兴华所为公司 2014 年-2024 年度审计机
构,该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
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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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本人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所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执行《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会,同意选举杨宇航先生、耿岩先生、袁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同意选举姜山赫先生、刘方平先生、朱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
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
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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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最新
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
股东权益。
七、总体评价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通过会前
沟通、日常联系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积极
提供相关文件支持,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帮助。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
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公正地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尽力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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