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青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朱青,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出生,汉族,工学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曾任北京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系助教,日本邮政
省通信放送机构早稻田研究中心研究员,日本早稻田大学国际情报研究中心研究
员,北京工业大学日立电子政府综合展览室教授,北京工业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
学院、信息学部软件学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北京工业大学计
算机学院智能媒体研究所所长、软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2025 年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提出了
一些合理化建议,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审议各项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权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
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公司董事会
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召集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制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
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
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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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
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通过
现场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
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与公司审计部沟
通,敦促公司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时了解公司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相关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关注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或
进行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定期听取审计部工作汇报,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
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
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
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了解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
真审计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参加公司管理层会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
规范运作、财务情况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汇报,问询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并重点对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与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提示,关注公司对
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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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上述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充分考虑了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处行业的
薪酬水平,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的关系,符合公司发
展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
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参与讨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密切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宣
传和报道,将相关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和公司管理人员交流,敦促公司有关部门工
作人员及时回应,帮助公司加强舆情管理,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加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
积极参加北京证监局及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
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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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思想意识,认真学习证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总体评价
绩均为优秀。2026 年,我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
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我任职期间,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
我与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畅通的沟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人员积极主动
给予有效的配合,全面及时提供各项会议所需相关资料,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
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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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