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方攸同
作为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
业操守,谨慎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方攸同,1963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7 月至 1997 年 3 月历任河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
员、高级工程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3 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大学,先后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研究员、教授、求
是特聘教授,目前兼任中国铁道学会高速铁路委员会和牵引动力委员会委员,中
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专委会和中小型电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江苏恒
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601100)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情况;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发挥专业知识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认真审议每项议案。2025 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重大事项没有提出异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
成票,未出现投弃权票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事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方攸同 15 15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7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
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
效率。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对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审议的议
案,本人经过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和与有关人员沟通讨论,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
法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积极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及时回复
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
现场调查和了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情况进行
询问和审议,研判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和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和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并在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上认真履职,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人作为电机行业的专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
能产生的影响,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
信息,通过战略委员会、行业会议等方式积极献计献策,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
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
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
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确认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
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自身在董事会和专门委
员会以及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关注
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认真关注和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继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献计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