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德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德坤,男,197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注册
会计师,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先后供职于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方正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任山东昊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烟
台同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德永税务师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23 年 8 月 3
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兼职情况:2023 年 8 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
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审
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在任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依照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实际出席 3 次;
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好主任委员的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
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
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
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监督、核查的职责,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多次就年审计划、审计
重点、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程序及有效性、审计结果等关键审计工
作进行面对面的深入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议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出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
情况。
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
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
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
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到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参观车间生
产情况,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及财务部门、董秘等管理层人员进行沟通;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2025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过程中,本人严格监督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程序,确保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慎核查,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交
易定价公平公允,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或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除已按规定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5年独立董事任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
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定期报告全文,重点核查了报
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
其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关键事项。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信具备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除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外,
同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
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
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同时,本人注重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地调研,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
多次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增进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对董
事会决议执行、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地学习了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
面的有关规定。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总体评价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主动了解公司经营
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公司
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与审
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秉承审慎、客观、独立
的准则,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
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德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