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杨洁)
本人作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卓镁”)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
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洁,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先后就职于吉利汽车研究院、长城汽车技术中心,现任星源卓镁独立董事、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秘书长、国汽(北京)汽车轻
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汽轻量化(江苏)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任科技部、北京市项目评审专家、中国材料研究学会镁合金分会理事、
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技术专家。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
其附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所要求的独立董事独
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报告期内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召 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开次数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
划和日常经营情况,并结合本人在汽车轻量化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建议和
意见,在了解审议相关事项的基础上,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挥自己的专业背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
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就组织架构优化调整提出专业建议,为公司
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高的价值。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督,并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资格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 5 次会议,认为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有利
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
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对相关议案均投同意票,未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共 15 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
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
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中小股东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
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
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
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
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
谨慎性原则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龚春明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业绩实
现情况、岗位职责、能力、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并发放,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分拆所属子公司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
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