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瑞基因: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胡诗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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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胡诗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
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
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胡诗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管理学
(会计学)博士。现任重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
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
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除应当回避表
决的议案外本人均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
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要求,本人组织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全程亲自出席,在会议中积
极听取外部审计师和律师等第三方专业人员提供的专业意见,并在和外部审计师
和律师等充分沟通后发表意见,就相关审议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助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制定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进行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促进了公司依法依规稳健经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
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
和律师等提供的信息和专业意见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委员会、股东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
行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围绕公司经营发展及未来战略与管理层进行深入
交流,积极建言献策。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现场办公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董秘保持密切沟通,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同时密切关注媒体舆情、行业动态
与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策,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与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积极与中小股东
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运作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履职过程中始终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为核心,主动为公司完善治理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提供专业支持,
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对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就公司以前年度财务审计关键事项、审计
程序、审计证据的获取等进行交流,了解以前年度财务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开
会沟通了解2025年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对于履
职所需的各项资料均能够及时、完整地提供,保障了本人充分行使知情权与监督
权,为独立、客观地作出专业判断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通过电话、现场办公
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本人提出的问询
事项均及时予以反馈说明,并充分尊重相关专业意见,为本人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提供了充分支持与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2025年度各项议案,
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中,与管理层、审计师、律师和其他董事等各参会方进行充分沟通。最后,本人
基于公司管理层向我提供的信息,以及审计师和律师在会议中提供的专业判断或
专业意见,发表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000.00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
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本事项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遵循
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
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予以重点关注与监督。经审慎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不
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定期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上述定期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相应期
间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本
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及运行环节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
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很好地履行了
《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
平和职业规范,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履职、
规范行权。任职期间,与各位董事共同完成《关于修订〈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
酬激励制度〉的议案》的审议工作,持续优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六章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六章“2、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八条进行调
整。
司总股本的0.7985%)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况。
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并发表专业
意见,全程关注公司治理、财务内控、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公司规范运作建言献策。
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
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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