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的工作情
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萱,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 1971 年 5 月,本科学历,毕业于东
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长江商学院 EMBA、清华 EMBA、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曾任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及天津分所负责人,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口子窖(603589)
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
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 2025 年度
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
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审议《关于 2024 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四次会议 2、审议《关于 2024 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 年一季度审计计划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员会第五次会议 2、 审议《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2、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七次会议 2、审议《关于 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人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
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
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
定,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
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1、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2、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
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1、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2、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次会议 3、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
说明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1、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
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
上,独立客观的做出了决策。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
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外,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及法人治理结构,
对公司内控制度、对外投资等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持续关注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颁布,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供自已的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
务状况,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为 15 日。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现有内
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运行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
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高水
平的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在以往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均能按照有
关法规政策,按时、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财务管理、经营管
理等方面的工作,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献计献策,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
效性。本人也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重点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
规则、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治理、保护股东权益等方面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
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在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和相关人员给予了我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张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