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
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
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钩。
营管理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按年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如有)构成,其中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年度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 60%。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
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在公司担任双重以上职位的,其薪酬标准按担任的职务薪
酬孰高执行。
素确定,按月发放。
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员会考核后,发放任职期间的绩效激励;若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免职或因个人原
因辞职,则不再发放任职期间的绩效激励。
新定岗取酬。
员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
法》,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同时每年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以及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提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结果和薪酬分配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
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行。本办法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为准。
山东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