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尽职的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助力公司治理水平提
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晗,女,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 11 月至 2023 年 4 月,担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 年 5 月至今,
担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2025 年度本人
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表。经自查,本
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投票情况
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议案所涉相关情况;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以审慎、独立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重大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各项决议合法有效。在充分独立判断
的基础上,本人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任
何议案提出异议,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
职期间参加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及
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议案 表决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2025 年 12 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审议通过
会第二次会议 月 26 日 员配置情况的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5 年 4
议案 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审议通过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月 11 日
的议案》
议案 1:《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5 年 7
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审议通过
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月 24 日
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
事项依法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表决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议案
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一
月 29 日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通过
次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独立董事第二 议案》
月 15 日 通过
次专门会议 议案 2:《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议案 4:《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议案 6:《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议案 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 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议案 9:《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
责,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内
部审计工作向全方位、深层次拓展,充分发挥其监督制约与风险防控作用,为公
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筑牢风险防线。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年审
会计师保持高效、顺畅的沟通对接,全面了解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项目团
队配置及关键审计事项,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审计工作按计划规范推进,
保障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治理
水平。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所作的工作
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将保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作为核心履职目标,充分发挥独立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助力公司规范治理、合规运作,筑牢投资者权益保护防线。
履行监督职责,警惕潜在重大利益冲突。密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汇
报,督促审计机构规范履职、严把质量关,保障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升信息披
露规范性与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
能力。始终坚守独立性原则,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影响独立判断的利害关系,以
专业公正履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助力资本市场有序运
行。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结合现场检查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
内部管理等实际情况,严谨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履职职责。在再融资项目推进过
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就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关注项目推进节点及关键
事项。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便捷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实时关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动态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确保及时掌握公司运营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主动配合履职工作,积极提
供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需的各类条件和支持,切实为本人高效、独立履行职
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相关方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现公司及相关方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
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较高的专业水平及良好的合作精神,同时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良好。
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
责,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
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各项报告均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
刘 晓 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现任的7位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审阅刘 晓 波先生的
个人履历,本人认为刘 晓 波先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
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所
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薪酬发放与年报披露情况一致。
(十)股权激励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意公司调
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过程中,本人认真查阅公司各类文件资料,主动向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询问核实
关键信息,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行使表决权,
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主动加强学习,深入钻研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重点深化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水平。
忠实、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
通协作,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加强监
督核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潜在问题。本人始终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履职目标,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职尽责,助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张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