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吕航)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吕航)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
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
立性。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吕航,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财务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
计师。2009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项目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
任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2026年1月
至今,担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所
长、主任会计师。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以勤勉尽责、审慎客
观为原则,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建议,为董事会
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事会会议 数
吕航 9 3 6 0 0 否 3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9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
出席。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定期报
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与高管薪酬方案、选举非独立董事、董事会
换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对
议案及会议材料仔细审阅,充分讨论,谨慎表决,有效发挥了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及监督作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机构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会面沟通,听取
审计情况汇报,加强对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季度,本人召集
并主持内部审计工作会议,审阅内部审计资料,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工
作,跟踪内部审计计划执行进度,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与监督作用,保障审计工作质量与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规范。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本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现场
履职:1、参会履职。本人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对会议审议议案认真讨论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对会议科学、
正确决策起到积极作用。2、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报告期内,本人召
集并主持公司季度内部审计工作会议,认真相关审计资料,跟踪内部
审计计划执行进度;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深入沟通,及时了解
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监督外部审计工作执行。3、
实地考察。报告期内,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实施的项目、研发用实验
室等,多方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现状。4、日常经营沟通。本人与管
理层会面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对行业发展现状、公
司市场拓展、重大项目进展、财务状况等持续关注和深入了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
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有效发
挥本人的监督与专业职责,为本人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尽责提供了必
要条件。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始终坚持审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
流,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和2025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亿元,由公司前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现金收购杭州精算
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份及签署意向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上述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为了保证
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
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
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上述会计师事务所是
公司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的审慎决定,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聘任徐宏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议
案资料,认为任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职
务,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议案并完成了董事会换
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
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
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履行职责。通
过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与董事、管
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客观、公正地评估公司的重要事项,为完善公司
治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易所等发布的新规,及时学习,提升履职水平,更加独立、客观、公
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将持续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过程,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实
现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吕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