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鞠波)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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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鞠波)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鞠波)作为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
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
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鞠波,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
 士学位。曾任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先后多次获得青岛市律师协
 会“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局“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
 进个人”等荣誉。现任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1次、董事会会议6次,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
董事姓名    期应参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股东
        加董事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数
鞠波       6     3     3      0      0     否     1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
 讨论各项议案,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2025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各项议案均
 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资产收购、续聘审计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等重大事项严格审核,审议过程中充分讨论并
提示法律风险,切实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责,为董事会的
科学正确决策提供了支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
全面了解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
况,切实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大事项,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1天。本人现场出席董事
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会议等,采用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
审阅会议资料、日常经营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对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资产收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等事项进行
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订单获取情况、利润分配政策落
实、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沟通,及
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
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有效发
挥本人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重视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和治理
情况,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不受公
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多种渠道获取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建议,关注互
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
资者问题,重视投资者诉求,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现金收购杭州精算家人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51%股份及签
署意向性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
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
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
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经董事会提名,聘任徐宏担
任公司财务总监。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议
案资料,认为任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职
务,具备任职资格和能力。
  (五)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
业知识和履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有效维护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
董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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