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孔玉生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孔玉生,1962 年 12 月出生,先后任江苏工学院管理学院助教、讲师,
江苏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至今任江苏大
学财经学院教授,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
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
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
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
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
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
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与公司相
关人员沟通交流,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相关部门在内部审计过
程中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公司年
度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就公司经营、内部控制、财务、
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
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工作
度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
提前审阅相关资料,运用专业能力进行独立分析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确保表
决客观独立、公正。在发表审查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详实
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
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沟通和
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建言献策;
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度累计现场工作超过 15 天,主要履职情况包括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交
流,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务,审慎行使独董权利: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
关注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并就股东关切的问题进行解答,增进互信;实地考察
公司生产基地,追踪一线生产动态,把握公司生产经营实况;参观公司研发实验
室,了解产品开发新动态及技术储备情况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与有效配合,充分保障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落实,为本人勤勉尽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认可公司编制的《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维护全体股东和公
司的利益。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芳女士、宋涛先生、
刘立新女士为副总经理;聘任袁方先生为财务总监。
本人参加了相应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会议,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
相应岗位职责,聘任事项履行了完整规范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提高公司审计工
作质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
一步提高。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孔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