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穆炯(已离职)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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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穆炯 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穆炯,作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
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因任职届满,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穆炯:女,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在江阴制药厂及江阴市金桥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并在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及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江阴分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副所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
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方式参加会议 5 次,无授权委托出席、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非关联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弃权、反对的
情形,对关联议案已按照要求回避表决。
  (二)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7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场工作过程中,本
人通过听取汇报、参加会议、审阅文件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问询的
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等事项的合规情况,并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
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能够主动汇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就
相关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本人的意见。在履职保障方面,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
件与人员支持,确保本人能够独立、顺畅地开展各项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受
到任何不当干预或阻碍,知情权得到了充分尊重与切实保障。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规定召集会议,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跟进并
监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就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部控制、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和义务;作为
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分别就董高薪酬、提
名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审议,与其他委员达成一致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际出席会议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了
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事项包括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
发放方案、2024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报告。
  (六)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
况。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作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通
过审阅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对其内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进行当面会谈,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就审计过程中梳理
发现的问题与会计师积极讨论分析,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维护审计结果
的客观公正。
  (八)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
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作用。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
会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通过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
询问和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方式,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
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
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
决议及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二)关联交易情况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了专业意见。本人认为上述日常关
联交易过程自愿、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
况。
  (四)续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5 年度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
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备相应资质,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事项的续聘程序合法合规。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朱晓东先生、曹轶沫先生、姚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跃年先生、蒋荣状先生、李山先生为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
行了维护公司权益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
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最后,谨向公司董事会、高管团队及全体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大力
支持与密切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业
绩攀升,实现长期、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穆 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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